2007年2月2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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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污毒死鱼蚌 电镀公司被判赔钱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厉国智

  本报讯 去年4月4日,鄞州的个体养殖户高某和陈某的心都碎了,辛辛苦苦养殖的珍珠蚌和鱼因为喝了电镀公司排放的超标废水大批死亡。年后上班的第一天,高某和陈某终于高高兴兴地从法院领取了一纸胜诉的判决书,法院判决由宁波某电镀公司赔偿他们的损失。
  2006年4月4日,鄞州区五乡渔业社社员高某到养殖场一看,都傻眼了,水面白花花的一片,养殖的鱼大量死亡,珍珠蚌也死了一大批。
  高某立即向鄞州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报告。同月4日至12日期间,执法大队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死亡的珍珠蚌剖出珍珠270斤,单是珍珠蚌的损失就达54000元以上,死鱼的经济损失达4万元以上。通过与环保护部门联合进行水质监测,发现珠蚌及鱼类死亡原因是受到了大量的含有镍、氰化物、铬、铜等有毒物质的废水污染而导致的。而水域中检出的有害物质与宁波一电镀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有关。
  查实事件原因后,双方在鄞州区环境保护局、鄞州区渔业执法大队、东吴镇政府城建环保办的见证下,经过协商达成赔偿调解协议,由电镀公司一次性赔偿二原告损失共计7万元。
  但此后被告公司并未按约履行,两养殖户只好再向鄞州法院起诉。
  鄞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电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水致两原告养殖的鱼及珍珠蚌发生死亡,故被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被告此前达成的赔偿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公司应按约履行,拖欠不付显属无理。2月25日,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二养殖户赔偿款7万元。